陈蕴哲:中国—中东欧国家发展现状、当前挑战与政策建议

发布者:胡文静发布时间:2023-06-12浏览次数:10

   导言: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举办之际,中国欧洲学会中东欧研究分会2023年年会顺利召开。全国中东欧研究领域专家学者围绕“中东欧区域国别研究”“中东欧政治研究”“中东欧经济、社会研究”“中东欧外交研究”“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研究”等议题,共聚研讨区域国别学视域下中东欧研究的路径与展望,发出智慧之声,为此与读者分享。

南京理工大学欧亚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一、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发展现状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机制日趋常态化、多样化,涉及经贸、投资、农业、文化、旅游、教育、环境等多个领域。上述各领域的合作机制及实践有助于深化多边各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实现共同发展。具体而言,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在外交领域、贸易领域、人文交流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及科技交流领域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1.外交领域

自2012年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开始向规范化、机制化发展。2012年4月,在华沙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上,时任总理温家宝宣布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12项举措,并就推进双方关系提出四条原则建议。这12项举措被视为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的新外交战略,也被认为是“16+1”合作机制的正式开启。中国政府于2012年在外交部下设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并于2014年在华沙成立中国-中东欧16国常设秘书处。2013年11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与中东欧16国领导人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明确每年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由中国国务院总理和中东欧国家的政府首脑或有关领导人出席。此外,机制规定每年举行两次国家协调员会议。上述外交机制的建立与巩固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2.贸易领域

双方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中国已成为中东欧国家的第二大贸易伙伴。2019年,中东欧国家对华出口额达到约80亿美元,进口额达到约230亿美元;中国同中东欧国家(含希腊)贸易额达到954.52 亿美元,同比增长6.91%;与16 个中东欧国家(不含希腊)贸易额为869.9 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67.1%;2020年,中国与17国贸易额首次突破千亿美元,达到1034.5亿美元,同比增长8.4%。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国家的投资持续增加,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金融等领域。同时,中东欧国家也积极吸引中国投资,如波兰、匈牙利等国加强了与中国的经贸往来。

3.人文交流领域

双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如文艺演出、电影节、青年交流等,增进了相互了解和友谊。自2007年以来,中国已在中东欧开设了许多孔子学院,推广中文教育和文化,加强中国文化在这些国家的普及和影响力;自2010年以来,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共同举办了一系列中欧艺术节,活动涵盖了各种形式的表演艺术,成为中欧文化交流的标志性活动之一;2017年成立中国-中东欧国家一带一路文化旅游合作联盟,旨在加强旅游和文化之间的联系,加强旅游推广、旅游开发、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除了以上项目,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还在国际教育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这不仅有利于增进互联互通,互信互鉴,还对于提升中国在中东欧国家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着积极的意义。

4.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主要体现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引领下,在交通、能源、通信等多个领域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加强了铁路、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其中包括匈塞铁路、波兰全境高速公路网、黑龙江-里加油气管道、克罗地亚港口、希腊比雷埃夫斯港、布达佩斯-贝尔格莱德高速公路等,便利了中国通中东欧国家的物理联通。

5.科技交流领域

科技创新能力已然成为塑造地缘政治格局的重要力量。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成为许多国家行为体获取科技创新资源,实现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也符合科技发展的基本逻辑。中国通中东欧国家通过签署《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纲要》,启动“中国—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伙伴计划”,不断完善科技合作机制,在诸如新能源、可持续农业、食品和生物技术、信息与通讯技术、健康与生物医学、、农业、医学医药、食品技术、环境科技能源、制造业等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合作成果。

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面临的挑战

虽然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外交领域、贸易领域、人文交流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及科技交流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伴随着部分成员国的退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正在面临新的挑战。该机制原本简称“16+1”,随着2019年希腊加入,使得该合作机制升级为“17+1”。立陶宛在2021年3月宣布退出“17+1”合作,只剩下“16+1”。2022年8月,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政府先后宣布退出合作机制,现存“14+1”。具体而言,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正在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1.  国际政治格局加速重塑。

国际体系的结构性张力是影响区域合作的重要因素。西欧一体化与区域化、东南亚国际联盟、非洲联盟等洲际国家间组织的成型与发展都历经国际政治格局变化的影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战略转型期,随着全球科技革命与地区民族主义发展的双生影响,国际政治格局的重塑也处在加速阶段。影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区域性合作的因素主要来自:(1)美国的战略竞争(2)欧盟的强化监管(3)俄罗斯的安全**(4)市场竞争。

2.  中东欧国家内部结构性张力。

中东欧地区不少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尚未成功,加之金融危机以及疫情的爆发使得经济发展雪上加霜,社会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使得本区域蕴含着巨大的政治风险。另外,部分国家民粹主义倾向日趋严重,出现一些以国家安全、民众利益、就业保障等名义设置的隐性投资壁垒,影响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一带一路”的合作。具体而言,中东欧国家内部结构性张力集中体现在下述领域:(1)政治局势不稳定(2)经济困难与危机(3)难民流动影响社会稳定(4)法律和制度不完善。

3.  文化及观念差异。

文化及价值观作为建构性的非物质因素,对于国家行为体之间的政治、军事、经济合作都具有深远影响。有研究表明,文化对经济组织中员工工作动机、信息交流方式、商务决策、道德判断都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经贸合作效果。

中东欧各国民族成分复杂。中东欧的祖先大多来自于斯拉夫人、色雷斯人、伊利里亚人。其中,阿尔巴尼亚民族是色雷斯人与伊利里亚人的后裔;立陶宛、拉脱维亚是由波罗的海本地部族形成;爱沙尼亚人是芬兰后裔;罗马尼亚人是北支葛特-达契亚人的后裔。从语言构成来看,中东欧各国语言主要来自印欧语系的斯拉夫语族、罗曼语族、阿尔巴尼亚语族以及波罗的海语族,乌拉尔语系芬兰-乌戈尔语族。因此,中东欧各国的语言习惯及文化观念差异较大

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之间存在显著的文化差异,包括语言、宗教和价值观等。这可能会导致沟通和理解上的障碍。

4.  现有合作模式的局限性。

目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现有合作模式存在局限性。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的贸易顺差问题一直存在。波兰和捷克等国对一些产品无法进入中国市场表示不满,认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只对中国有利。波兰则质疑中国和波兰的贸易的平等性。农产品输华本身也涉及到对中国市场准入问题的关切,但因中东欧国家大都是农产品生产国,对农产品输华有着较为迫切的需求,因此它们的关切又超越了中国市场准入这一问题。

中国与中东欧的合作停留在经贸与人文交流领域,而绝大多数中东欧国家对于与中国开展经济合作目的与方式提出了质疑。多数中东欧国家仍然积极追求与欧盟的深层次合作。特别在战略和安全层面,中东欧与欧盟的合作更是紧密。近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一带一路”经济合作上得以推进,但在政治和外交上却进展平平。

三、政策建议

1.维持战略定力、稳定中美关系

中美关系是确保中东欧地区稳定的压舱石。上述分析将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各方因素——美国、欧盟、俄罗斯——在该地区的影响现状一一陈述。不难发现,无论是俄罗斯与欧盟、中国与欧盟、中国与中东欧各国之间的相互关系,其问题来源都是美国。面对美国制造的战略竞争话语,中方需要继续保持战略定力,避免陷入美方的竞争陷阱,通过加强中美双边的高层交流机制进一步稳定中美关系。中美关系作为中欧关系的晴雨表,将会对中东欧各国的政治立场产生直接影响。

2.夯实现有基础、提高合作质量

中国与中东欧各国需要在夯实现有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合作的深度。具体而言,中国与中东欧各国需要提升政治互信,加强外交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推动各领域部门的友好合作,增强双方的政治互信,为更深层次的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拓宽经贸合作领域:加强投资和贸易往来,推动相互投资和合资项目的发展,加强与中东欧各国的经济联系和互补性;加强人加强教育和文化交流,促进各领域人员互访、交流,扩大中文教学的覆盖范围,推动国家间的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

3.立足多边框架、拓展合作边界

中国与中东欧各国的合作机制,必须以“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构想下的多边原则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都坚信开放创造机遇、包容成就多元,这也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能够稳步推进的立足之本。中国与中东欧各国的多领域合作,需要在遵循国际规则和欧盟法律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建议聚焦在政治性弱、敏感度低的一些领域展开合作。例如,中国与中东欧各国可以通过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中国与中东欧各国还可以在可再生能源、数字技术与创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展开进一步合作,扩大合作领域的广度。

4.增加战略互信、协调各方诉求

在未来,中国需要进一步与中东欧各国、欧盟以及俄罗斯等区域内主要行为体的战略互信。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先后推出合作机制,主要是因为上述三国与中国在政治层面缺乏持久的战略互信。从长远来看,部分国家的退出反而精简并凝练了合作机制,有利于现有合作机制的巩固以及合作质量的提高。一个成员数量尚可、合作质量较高的合作机制,其收益及影响是必定大于成员数量众多但合作水平低下的合作机制。因此,中方需要保持信心与期望,通过进一步协调区域内各方的基本利益诉求,增加各方战略互信。

5.依托数字赋能、强化网络安全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纵深发展,推动人类社会与网络空间的结合日趋紧密。如今,网络空间已然成为大国权力博弈的崭新舞台。面临来自网络空间中国家行为体及部分非国家行为体的安全挑战,中国需要进一步与中东欧各国在网络空间建立长期、稳定、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关系。建议以“数字丝路”倡议为基本原则,依托诸如中国-中东欧国家“丝路电商”发展高峰论坛等现有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中东欧各国在网络空间合作的深度,在欧盟数据流通管理机制的限制下实现合作区域内信息、技术、算力的多元流通。

(文中观点仅代表嘉宾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