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将以预期寿命为基础,每年为50岁的人设定退休年龄,每年最多延后两个月。1972年以后出生的人很可能成为第一批退休年龄晚于65岁的人。劳动和社会事务部长玛丽安-尤雷奇卡(Marian Jure
ka,KDU-ČSL)这次提出的改革方案包括将最低养老金定为平均工资的20%,照顾子女和亲属期间的养老金应包括平均工资的名义收入。这项措施将逐步取代原有的500克朗教育津贴,后者只保留给第三个及以后的孩子。同时,新养老金的计算将逐步减少,且仅适用于 1968年以后出生的人。
劳动部将于本周四把修订草案提交立法程序,并在后期增加对高要求职业提前领取养老金的规定。预计政府将在年末讨论拟议的修改。
尤雷奇卡认为,改革的目的是确保未来养老金的可持续性。如果现行制度继续下去,就有可能崩溃。养老金支出正在急剧上升,预计明年将占国家总支出的近三分之一。目前,养老金应支付额超过 7000 亿捷克克朗,但政府征收的养老金储备约 6600 亿捷克克朗。经济学家和专家也表示,如果不进行改革,养老金制度将难以为继。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捷克共和国一直在讨论养老金的重大改革,但没有取得任何重大成果。
在征求意见后,政府应在今年年底收到养老金修正案。众议院的讨论可在明年7月底完成。之后,参议员们将开始处理改革事宜。相关事宜完成后,总统将签署该法律。改革预计从 2025 年起逐步生效。
考虑到收入的降低,在 2026 年至 2035 年期间,捷克的养老金储备将逐渐减少。
专家们认为,尤雷奇卡今天提出的养老金改革并不是一项全面的养老金改革。他们认为,这只是对现行制度进行参数化修改,以减轻其赤字。本阶段改革提出的主要措施应能加强养老金制度在未来的长期可持续性。德勤分析师大卫-马雷克(David Marek)告诉捷克新闻社:“考虑到预期的人口发展,这些措施是必要的,至少可以减轻养老金系统的赤字。”他说:“在没有深化养老金改革的情况下,这些参数变化是绝对必要的。”
养老金公司协会主席波克洛普(Aleš Poklop)说,政府正在进行一项全面改革,而是一系列单独的调整。波克洛普认为,目前的改革意味着,如果人们想在未来拥有今天的养老金领取者所习惯的养老金,他们就必须更加集中地利用自己的资源。
几乎所有议会党派都认为,捷克的养老金制度需要在近几十年内进行根本性改革,但在改革的具体形式上却没有达成普遍共识。因此,目前唯一的根本性措施就是逐步提高退休年龄。
劳工和社会事务部长玛丽安·尤雷奇卡 (KDU-ČSL) 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讲话,介绍了养老金改革调整的修正案,并介绍了大部分措施的形式,2023 年 11 月 15 日,布拉格。